半年迟到33次被辞退 法院认定企业倒查考勤合法
更新时间:2025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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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杭州一公司员工邓某因半年内迟到33次,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邓某认为公司倒查考勤动机不纯,试图零补偿裁员,于是提起劳动仲裁。经过一裁两审程序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,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。
邓某自2020年12月入职以来,其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,若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,公司可根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合同。根据公司《休假管理补充规定》,员工当月迟到超过5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。2023年1月至6月,邓某多次迟到,公司曾发出通报批评和整改通知,但邓某在整改期内仍有迟到行为。2023年7月,公司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。法院认为,公司解除行为程序合法、理由充分。
专家表示,企业倒查考勤是用工自主权的体现,但应遵循比例原则和合理期限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指出,追责应与违纪行为及后果相当,且不能滥用。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沈建峰认为,追责期限一般应结合岗位、工作内容及违纪严重性综合判断,一般超过一年未处理可视为超过合理期限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解答及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亦指出,企业应在5个月至一年内行使解除权。
此外,律师指出,用人单位在实施考勤管理时,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,及时处理违纪行为,并给予员工整改机会。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崔杰表示,企业若长期放任考勤违纪,再通过倒查实施处罚,容易引发争议。本案中,邓某在收到整改通知后仍未改正,公司解除行为因此获得法院支持。
炜衡律师事务所姚均昌律师指出,劳动者应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,而用人单位不得将管理权作为变相裁员手段。针对员工违纪情况进行合理梳理和处理,依法告知并履行程序,是合法且可行的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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