筑牢美丽中国建设法治基石:生态环境法典如何让绿水青山更有制度保障
更新时间:2026-09-06
浏览量:
21年前的这一天,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到安吉余村考察调研,首次提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科学论断。
21年后,同一个时间节点又被赋予新的意义—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。
从一项重要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,到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走向法典化,一条清晰的发展脉络由此展开:保护生态环境不仅需要理念引领,更需要制度保障和法治护航。
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,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、依靠法治”。
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,正是这一重要理念在国家法律制度层面的具体体现。

从理念到法律,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走向法治化
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。
山水林田湖草沙彼此关联,污染防治与资源利用相互影响,生态保护也与经济发展,民生改善紧密相连。
面对这样复杂的系统性问题,仅靠单项政策和阶段性治理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。
因此,用法治方式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和实践经验固定下来,成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深走实的重要路径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用最严格制度,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。
2024年7月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相关决定,明确提出“编纂生态环境法典”。
2025年3月,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相关请示,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。
2026年3月12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。
从党中央作出部署,到法典正式通过并施行,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。
这不仅意味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更加系统,也意味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法治化阶段。
一部法典,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
生态环境法典体量庞大,内容涉及广泛。
这部16万多字的法典,是对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,100余件行政法规以及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相关制度成果的系统整合。
它的意义并不只是简单“汇编”已有法律。
更重要的是,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的一系列理论成果,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,被进一步以体系化,法典化方式确定下来。
这使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之间能够形成更加完整的体系。
从污染防治到资源保护,从生态修复到环境监管,不同领域的制度进一步衔接,也为各方面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。
换言之,生态环境法典的价值不仅在于“法律更多”,更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更加系统,规则衔接更加紧密。
让“绿水青山”成为有法可依的制度实践
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已经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。
但理念要真正转化为治理成效,还需要制度化,法律化。
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作用,就是让这些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具体规则之中。
“尊重自然,顺应自然,保护自然”,“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”,以及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”等重要理念,通过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体现。
这意味着,生态环境保护不再只是发展理念层面的要求,而成为必须依法落实的重要国家治理事项。
在这一过程中,法治既能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,也能够规范资源利用和开发建设行为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更加协调的关系。

从大生态到“小切口”,法典回应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
生态环境保护既关系国家生态安全,也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环境就是民生,青山就是美丽,蓝天也是幸福。”
生态环境法典具有鲜明的人民性,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更加关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。
油烟,恶臭,秸秆焚烧,建筑施工噪声等问题,看起来都是生活中的“小事”,却直接关系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。
对此,法典针对相关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制度安排。
比如,对群众关心的“家门口”油烟,恶臭等问题作出回应,对秸秆焚烧实施更加科学精准的管控,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进一步细化。
这些规定说明,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并不只是关注宏观生态安全和重大环境治理工程,也在不断延伸到群众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。
当空气更清新,河流更清澈,居住环境更加安静宜人,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才能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生活品质。
法治不仅要保护生态,也要推动治理方式更加科学
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。
如果治理方式过于粗放,不仅可能影响生态保护效果,也可能增加社会治理成本。
因此,现代生态环境法治不仅强调严格保护,也越来越注重科学治理和精准治理。
例如,面对不同区域,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问题,需要建立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规则。
秸秆焚烧管控就是一个典型例子。
既要防止露天焚烧造成污染,也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实际,通过更加科学精准的制度安排实现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协调。
这背后体现的,正是生态环境治理从粗放管理向法治化,精细化和科学化转变的趋势。
以法护山河,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长期保障
一部法律的施行,不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终点,而是新的起点。
法典真正发挥作用,还需要严格执法,规范司法,全民守法以及各方面共同参与。
对于政府部门而言,需要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,持续完善监管和执法机制。
对于企业而言,需要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,推动绿色转型。
对于社会公众而言,也需要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,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更多人的自觉选择。
只有形成政府依法监管,企业依法履责,公众积极参与的治理格局,法典中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成效。

从一个全国生态日,看一场持续推进的文明实践
从2005年提出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到全国生态日设立,再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,时间不断向前,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线始终清晰。
保护生态环境,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。
今天的中国,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从理念倡导逐步走向制度建设,从重点领域治理走向系统化保护,从单纯解决环境问题走向推动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。
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,进一步把这一进程纳入更加稳定,更加系统的法治轨道。
法治让保护山河有章可循,让生态治理更加规范,也让“美丽中国”建设拥有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。
以法为纲,循法而治。
站在新的起点上,让法律制度更好守护绿水青山,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必将展现更加鲜明的绿色底色。
上一篇 : 科学的未来在青年:从“手撕钢”到人工智能,总书记关心青年创新
下一篇:学习新语,铭记历史,珍爱和平: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必将胜